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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
2025-10-18

1. X/学徒工

学徒工需能够基本完成本职业某一方面的主要工作,该等级的实施机构为用人单位。

2. 五级/初级工

初级工要能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实施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和社评组织。

3. 四级/中级工

中级工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可运用专门技能处理技术较复杂的工作,同时具备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4. 三级/高级工

高级工可熟练运用基本技能与专门技能完成本职业较复杂的工作,涵盖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的问题,还能指导和培训初、中级工。

5. 二级/技师

技师擅长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复杂且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关键技术技能,可独立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上有创新,能指导培训初、中、高级工,同时具备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6. 一级/高级技师

高级技师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应对本职业各领域的复杂、非常规性工作,精通关键技术技能,可独立解决高难度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与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能够组织开展技术改造、革新活动以及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备技术管理能力。

7. T/特级技师

特级技师属于生产科研一线业绩贡献突出的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他们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各领域的复杂、非常规性工作,精通本职业及相关职业的重要理论原理与关键技术技能,可独立解决高难度技术或工艺难题,承担技艺传授任务,在技能人才梯队培养方面成绩显著,由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实施。

8. S/首席技师

首席技师是在技术技能领域有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拥有公认高超技能与精湛技艺的地方或行业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他们为地方、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等作出突出贡献,在地方、行业企业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专业水平认可度和影响力极高,由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实施。
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
2025-10-18

1. X/学徒工

学徒工需能够基本完成本职业某一方面的主要工作,该等级的实施机构为用人单位。

2. 五级/初级工

初级工要能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实施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和社评组织。

3. 四级/中级工

中级工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可运用专门技能处理技术较复杂的工作,同时具备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4. 三级/高级工

高级工可熟练运用基本技能与专门技能完成本职业较复杂的工作,涵盖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的问题,还能指导和培训初、中级工。

5. 二级/技师

技师擅长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复杂且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关键技术技能,可独立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上有创新,能指导培训初、中、高级工,同时具备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6. 一级/高级技师

高级技师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应对本职业各领域的复杂、非常规性工作,精通关键技术技能,可独立解决高难度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与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能够组织开展技术改造、革新活动以及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备技术管理能力。

7. T/特级技师

特级技师属于生产科研一线业绩贡献突出的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他们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各领域的复杂、非常规性工作,精通本职业及相关职业的重要理论原理与关键技术技能,可独立解决高难度技术或工艺难题,承担技艺传授任务,在技能人才梯队培养方面成绩显著,由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实施。

8. S/首席技师

首席技师是在技术技能领域有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拥有公认高超技能与精湛技艺的地方或行业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他们为地方、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等作出突出贡献,在地方、行业企业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专业水平认可度和影响力极高,由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实施。